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2009年1月12日公民圓桌外勞管理(會上摘錄)


2009年1月12日公民圓桌外勞管理(會上摘錄)
  “公民圓桌”為澳門公民力量特意開辦的、供關心時事的朋友交流意見的平台,每月舉行一次聚會,議題為當前的時事熱點,公眾可自由參與發言。 2009年1月份舉行的“公民圓桌”,以“外勞管理”為題,與會人士跟公民力量會員從不同角度就此議題交換了意見。今將當日會議摘要刊發於此,俾公眾參考,引發思考,並進一步關注此事。 隨著澳門經濟的擴張,聘用外地僱員以補充本地勞動力的不足,是大勢所趨。然而,在面對大量湧入之時,本地市民既擔心大量的外地勞動力會搶去本地人飯碗,影響本地人就業,更憂慮這些外勞在澳牽引起的連串社會問題,包括逾期逗留、黑工、外勞權益保障、外勞輸入機制等等。


逾期逗留問題嚴重
  據政府公佈的2008年11月數據,本澳外地僱員人數為95,574人,最高峰時曾達至104,281人,佔本澳33萬勞動人口的3成或以上。外地僱員大部份從事建築、批發、零售、酒店、飲食、文娛博彩及家庭傭工等行業。 此前,多位工會立法會議員曾經多次提出質詢,反映有外地僱員“離職不離澳”的現象,引起“黑工”及其他治安問題,必須嚴加注視。尤其是08年第4季開始,適逢金融海嘯和內地收緊自由行申請,令企業陸續裁減外地僱員,但是外地僱員數字雖然稍為下降,但他們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的問題,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決。 與會人士提出,大部份逾期逗留的外地僱員所持的在澳工作證尚未到期限,因此,即使僱主/公司終止外地僱員勞務合約,他們仍然能“合法”地繼續逗留,尋找工作機會;而以旅客身份來澳逾期的,比例亦相當多。同時,亦有部分外籍人士以沒錢買機票或遺失護照為理由,獲發“行街紙”而得以合法逾期留澳。與會者建議,本澳可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為堵塞勞務合約的外地僱員逾期逗留,僱主在辦理終止外地僱員合約時,除了勞工事務局外,移民局在外地僱員的旅遊證件上蓋章也是重要一環,以確保外地僱員不能再以任何理由留澳,執法人員可清晰辨認而即時遞解其出境。而持旅遊證逾期留澳人士,一經查獲,經罰款和拘留後,隨即遞解出境。每次查獲必須遞增其罰款及加長其入澳門申請時間。


檢討數據,完善人資政策
  有與會者認為,現時特區政府對外地僱員的退場機制,主要對擁有外地僱員的公司,在外地僱員工作期滿時才進行逐步減少批出續期申請,未能因應未來整體經濟和就業形勢作出有效分析,主動調節不同行業對外地僱員的實際需要數量,令本地人的工作不受衝擊。故此,應對現時的外勞人數和本地僱員的數據再行細化分析,例如:不同行業過去幾年外地僱員與本地僱員的比例和數字、回歸後的變動情況、變動的原因等等。應檢討為何本地僱員,尤其是基層工作職位的僱員,對政府輸入外勞的怨氣最大;政府應檢討是否在保障本地工人權益方面做得不足夠,例如就業機會、培訓機會、調薪機會及晋升機會等。有與會者表示,主要原因是由於政府對聘用外勞的公司的監管不足,同時應有政策對外勞輸入設立退場機制,要有人資政策,包括人口政策和外勞輸入政策。有效的措施配合,細化分析外勞人數和本地僱員的數據有助整體有序發展,減少在工種、薪酬或福利上僱主與本地僱員、僱主與外地僱員以至本地僱與外地僱員之間的矛盾。

政府扶持,顧主與僱員共榮
  對於輸入專才的外勞政策,本澳大部分人都不反對,因這是本澳近年發展的需要,與此同時外勞遲早會離開澳門,我們應視其為人力的補充和帶領教導本地人。問題是如果政府不積極介入,本地的公司,尤其是聘用外地僱員的公司,將不會主動培訓本地人,最後只有削弱本地人就業及晉升機會,不利澳門整體以至本地人的長遠發展,這方面還是要政府作主動。

創設更好監管機制
  有與會者認為,政府有對外勞的就業環境進行不定期的稽查工作,但缺乏系統性,亦未有對有效期內在本澳工作的外勞進行有效的規管和監督工作。 另一方面,有與會提出,其實外勞的輸入和投資移民政策,為就業市場帶來新的外來勞動力,從供求的關係來說,已是一項政府作出的干預勞動力市場行為。政府如果在平衡工作上做得不足,本地工人權益、企業營運以及市民生活都會受到影響。外地僱員對澳門作出貢獻,因此,對外地僱員亦應設立最低工資,以及有相關的外勞法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學習新加坡,其對外勞輸入有總量的控制,各行業亦有設定比例。 同時,為加強規管外地僱員的輸入,應設立監察委員會,提高審批透明度,亦要對不同行業設立外勞與本地勞動力的比例,定期檢討。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硬闖

  酒樓午飯時的新聞,正報導港人"硬闖"澳門的消息,不少身旁的茶友高呼"好野,你都有今日!"反映了不少澳門人是由衷地不希望被稱為"搞事者"的港人來澳。

  但是,我們在拒絕別人來澳門"搞事"的同時,我們又是否有足夠的法理依據?

  就我們的李小代局長面對傳媒的連番追問時的表現,那個有口難言的回應方式,又不禁使人產生疑問,既然引用的是《內部保安綱要法》,理據應該很充分,可是為什麼表現得好像小朋友問父母我係點來時的那副難於啟齒的模樣?

  問心,我都唔係好喜歡有人來"搞事",但係下次(相信陸續有來)可唔可以大大方方、理直氣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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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發揮公民力量


  各位澳門公民力量的會員,我們將在此網誌討論時政,一起就公共議題發聲。

  如各位會員有興趣成為網誌的作者,請與我們秘書處的毛小姐聯絡,我們將盡快為你開立戶口,一同發揮公民力量。
2009.3.16


《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全文

《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全文
http://www.macauheritage.net/mhlaw/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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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註冊的非牟利團體,由一群來自不同背景的本土人士組成,以民間論政團體模式運作,於二零零八年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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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動社會各階層參與、討論社會事務,承擔公民義務、構建公民社會、維護民主法治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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