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 星期五

支持阿鳳“爭氣”

我與林玉鳳相識二十多年,小學、中學一路是同學,後來共同辦文學社辦雜誌參加各類文化活動,從“青梅竹馬”走到今天,交情不可謂不深。到去年,阿鳳與朋友組織“公民力量”;今年,阿鳳又與朋友以“公民監察”名義參加立法會選舉,這一路,我都是她的支持者,甚至是慫恿者。

我支持阿鳳參選,除了我們多年交情的感情因素外,最重要的,是長年的交往,讓我明白亦深信林玉鳳有能力實現我自己無法實踐的社會參與。

阿鳳是那種認定了“這條路是對的”就義無反顧、堅持到底走下去的人。年輕時,為了她喜歡的人,不顧“上大人”的反對和打壓,硬是談了場“轟烈”的愛情。上大學,家裡無法支持,她又堅強地做多份兼職,非但自己賺學費生活費,完成了大學課程,更協助父母供弟妹讀大學。工作後,為了拍一輯探討“12.3”事件的紀錄片,在支援不足的情況下,利用工餘時間,她自己查資料,自己約受訪者,自己剪輯,終於完成澳門迄今罕有的“12.3”事件親歷者影像訪談錄。再後來辦《新生代》雜誌,當中遇到的困難,如果不是阿鳳想方設去排解,咬著牙撐下去的話,《新生代》恐怕沒有今天十年的長壽。

阿鳳也是個大好人,好到忘記了自己的疲累和健康。做林玉鳳的學生應是幸福的,因為林老師除了備課至凌晨去講好每一節課外,在課後更會花大量的時間來聽學生訴說碰到的這樣那樣從學業到生活的困惑,幫忙解決這樣那樣從學業到生活的難題;她會跟學生一起捱通宵趕“傳播周”的刊物,更會東拜托西請求為學生找實習機會。我常常說阿鳳哪像在教大學,連中學老師也不願理的事,她都攬上身;我更批評她說這樣做會寵壞學生,使他們不能自立,但她往往一臉無辜。其實,基本上只要誠意相求,阿鳳都有求必應;尤其是那些什麼班什麼講座什麼主持人,我們做朋友的常常說她為什麼要弄得自己這麼忙,連個休息的時間都沒有。

然而,一個意志堅定的老好人,不一定是參與社會事務、議政論事的合適人選。阿鳳具有參與政治的品質,是因為她有正義感,敢於仗義執言。有一件事,阿鳳自己可能忘了,但我清楚記得。那是多年前的一個晚上,幾個朋友約出來喝東西聊天,阿鳳晚到,我們以為她又忙著什麼事了。最後來到,她卻說路上碰到了件事。原來她停好車準備走過來的時候,卻看到有個男人在大聲打罵女兒,那女孩被打得痛哭不已,阿鳳見狀,竟走上前去喝止那個男人,誰想招來對方一句惡狠狠的質問︰“我打女關你咩事?”阿鳳回答說︰“總之你打人就唔啱,你唔好再打啦,唔係我報警!”男人見狀,不知是否認得她(那時她在電視台做記者,已有一定知名度),竟乖乖地不敢出聲,悻悻然地邊罵著女兒邊離開。之所以對這事印象深刻,是因為我當時聽後,心中不禁一懍,暗忖阿鳳真大膽呀,都深夜了,她一個女的居然還去管這種“閒事”,要是我,早就眼不見為乾淨地走開了。

林玉鳳就是這樣一個讓我折服的人。

我自知是個“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的人,但阿鳳不一樣。她有學識,有見識,最重要的是,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她懂得在適當的時候做些妥協讓步,更會在挫折的時候保持鬥志,我卻是個容易鑽牛角尖、碰到挫折容易萎靡洩氣的人,所以阿鳳經常笑說她比我EQ高。這一點我心悅誠服。所以,阿鳳能有今天的成就,我覺得理所當然,因為她勤奮專注,更因為她不輕易放棄,認定目標,即使要繞過最迂迴崎嶇的障礙,她也會勇往直前。

澳門是個小地方,我從來認為,要使這裡成為安居樂業的桃源,其實一點不難,否則,澳門也不會在回歸後的短短三五年內,經濟民生出現翻天覆地的改變。許多人不解,為什麼澳門人有了錢的同時,怨氣也有了呢?原因可能許多,但我覺得管治者政策沒有得到合理監督、權力沒有得到適當制約,是重要的因素。因此我支持“公民力量”追求實現成熟公民社會的理想,更支持“公民監察”直接進入議會月旦政事的承擔。我深深知道,在一個公民社會尚未發達的地方,像我這種舞文弄墨的人,不管如何大聲疾呼,對社會對政治的影響,都走不出小圈子範圍;只有不怕政治的渾水,進入建制,進入鬥爭的漩渦,在議會公開的殿堂發聲,才能朝自己理想中的公正公義社會邁進。我絕不幻想一個人可以改變社會,但深信在民智大開的當今澳門,在議事殿堂裡多一把理性批判的聲音,其迴響當可以振聾發聵,使更多人醒悟,積聚力量,以成改革的滔滔大潮,湧向歷史的深處。

林玉鳳是我認識的朋友中,最有能力和資格擔當這個領導角色的人。我知道這是委屈了阿鳳,因為她大可以在大學書齋裡過其悠閒舒適的學者生活,閒時像我這種“行動的侏儒”發發牢騷就可以,實在無須在政治的渾水漩渦裡周旋。可是,林玉鳳有比我更高尚的社會承擔,更深遠的改革目標,決心把批判的投槍,舉到澳門政治的中樞,瞄準社會最尖銳最逼切的問題,為公義的伸張、公正的達成而發聲。作為朋友的我,除了盡己所能向所有認識或不識的澳門人介紹林玉鳳是個怎樣的人外,更希望大家支持“公民監察”的朋友們,齊齊為澳門爭氣!

請繼續參閱︰
李展鵬︰沒有台就搭一個吧!--爭氣故事之林玉鳳
寂然︰支持爭氣的理由

2009年9月1日 星期二

請別放棄


“今屆立法會選舉,你會唔會去投票?”

“唔會。”

“點解唔會?這是盡公民義務啊!”

“投咗又點,有用咩?就算要去盡公民責任,我最多都係去投白票,投白票都係一種態度呀!”

以上的對話,可能你也不感到陌生,不投票者的心情,可能你也感同身受,土生土長的澳門人,面對政治問題,往往就覺得很煩,覺得無能為力,覺得事不關己,到事情的發展真的不如己意時,就覺得失望,覺得憤怒,覺得所有人都辦事不力。

很少人會反問自己:為什麼你當初對那些事不聞不問?為什麼你有意見而不肯表達?為什麼你認為人家會把事情做好來讓你坐享其成?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你若想一件事變得美好,最先決的條件是你不能採取放棄的態度。

坦白說,澳門人有時可能對人很熱情,但他們對社會時事冷漠起來時,可以很離譜的。置身事外永遠是怕麻煩人士所追求的境界:我不知道這些事?我不懂這些程序?我不明白那些人在搞什麼?我不清楚那些組別之中誰好誰不夠好?在過去,不少澳門人都會認為眾人的事即是與自己無關的事,反正少了我一個參與,澳門仍然會運作,那些討論、諮詢、選舉都可以如常進行,我堅持不表態,不發聲,不投票又有什麼問題?

這當然沒有問題,有些人真的以為置身事外是明智之舉,我們偶然甚至會聽到有些人在沾沾自喜向人炫耀自己的放棄態度。然而,這種態度真的值得炫耀嗎?放棄可以令未來變得更好嗎?更重要的是,你以為自己不聞不問不表態就真的可以置身事外嗎?

時代不同了,舊的態度不但解決不了新的問題,更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壞影響。其實政治是眾人之事,花點時間了解,盡點義務參與,總比放棄的態度好一點。

柏拉圖說:“拒絕參與政治的其中一個懲罰,就是得接受比你差的人來管治。”好好想想這句話,你會明白參與不一定是壞事,放棄不一定會帶來好處。
(刊於2009年9月2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

雜念


你很想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擔心被人取笑。


為什麼人們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呢?因為沒有意見的人會取笑有意見的人,以掩飾自己的愚昧。為什麼人們會甘於不想達意見呢?因為他們認為肯表達意見的都是蠢人,只有他們這種保持沉默,明哲保身的才是聰明人。


你很想說出心中不滿,但擔心別人從此對你更不滿。


明明是別人做得不好讓你不滿,可是你反而要擔心別人察覺到你的不滿。基於“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高深哲理,你寧願默默等待其他人先把心中的不滿說出來。如果其他人一直不肯說,也許就說明了這並非不能忍受的事,沒有必要小題大做和大驚小怪了。


你很想反映一些不公平現象,但擔心日後更多不公平的事情會針對性的發生在你身上。


你很早就知道這個世界表面上是公平的,但事實上真正的公平很少會出現。你當然也明白在某些情況下,公平是要靠自己去爭取的,但自問比別人聰明的你也許又會想到,一旦要爭取就有可能要付出代價,想到這裡,你已改變策略:與其選擇爭取,不如選擇沉默、忍耐、開一眼閉一眼,甚至可以詐傻扮懵。採取這種策略的原因可能是懶,可能是蠢,可能是膽小怕事,但你會努力說服自己說這叫識時務者為俊傑。


你很想揭穿各種愚弄別人的把戲,避免更多人受騙,但擔心人們說你不合群,太偏激,簡直是一條不折不扣的“搞屎棍”。


可能你已經見過太多“搞屎棍”的遭遇和下場,你早就知道:屎,既然已經存在而且很臭,你去搞它,自己又豈會馨香?你當然也會想到:屎,既然已經存在而且很臭,如果沒有人來將之移走,終有一日屎會越來越多,這地方會越來越臭。作為一名識時務的俊傑,你知道自已沒有當“搞屎棍”的勇氣,也欠缺挺身而出的決心,於是你這樣安慰自己:這個世界不會因你一個人而改變的,可以維持現狀就很不錯了。


生活中總有一些雜念在影響著你,讓你不能也不敢做出真心想做和應該去做的事。其實諸多理論和口號都是多餘的,只要能破除這些雜念,大家的生活一定會更好。但你會走出這一步嗎?
(刊於2009年7月29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我們令自己灰心失望


批評是容易的,建立是困難的。

忍氣吞聲是容易的,據理力爭是困難的。

自私自利是容易的,齊心合力是困難的。

明白以上三句說話的人,應該不難明白近年這個地方不時有人說很無奈,很失望,很灰心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也許你未必會認同,但無論你對這個地方有多灰心失望,無論你多麼喜歡在茶餐廳裏或互聯網上喜歡罵誰就罵誰,無論你把自己想像成多麼無辜多麼委屈,我想說的是:歸根究底,其實是我們令自己灰心失望。

怪責別人是容易的,總會有人說:“因為他是公務員,所以應該受批評”;“因為他們是知名人士,所以對很多事情都有責任”;“因為這家是大公司,所以要保障大家的權益”,指責別人的時候,人們只會放大對方的不是之處,很少會想想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合理,對人的批評是不是公道,致力令對方覺得反感,將會把事情妥善解決還是變得更糟?於是我們往往讓自己處於不快樂的位置,這當中可能真的有悲慘的成分,但換個角度看可能這叫求仁得仁。

懶惰的人是快樂的,總有人會認為:“因為我不知道這些規例,所以這些規例都很有問題”;“因為諮詢時我沒有發表意見,所以這些根本是假諮詢”;“因為我認為很多人都不會同意這件事,所以這件事是不應該推行的”,不知道的人可以比知道的人來得振振有詞,是本地某種特色。諮詢時不參與而事後意見多多,是某些人的特殊習慣。憑印象而不是憑調查論證事情的可行性,是常識稀缺者的通病。

對人不對事是正常的,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我覺得這個人形象好,所以我認為他做的事都是正確的,即使偶然犯錯也是無心之失,值得我努力維護。”相反,“因為我不喜歡此君或此君的親友,所以他的一舉一動都令我很反感,即使他做了好事,我都會從中找些錯處來否定他,務求令好事變壞事。”大規模的對人不對事不但影響人們對事情的判斷能力,這種風氣的蔓延更讓人無法培養出獨立思考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有些事情,好像是社會的不足令我們無從選擇,其實是我們的選擇建成了社會的不足。


刊於2009年6月17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

下個十年,你怎麼過?


這樣獨特的十年快過去了,可是,出現這樣的令人恨鐵不成鋼的十年,不完全是政府的錯誤,因為這十年,我們也很容易發現,澳門社會的公民參與沒有跟上民間自己對社會發展的訴求,所以我們一直是茶餐室的私下時事評論員多,電視台的現場時評節目主動發言的觀衆少。那接下來的十年又將會如何?下一個十年,我們應該怎樣才可以活得痛快,不枉澳門不枉自己的又一個十年?如果你已因為澳門這十年的變化有所改變,明白過往在殖民管治當中養成的生活經驗再不適用於新的世界,明白公民的參與推動才是下一個十年的一種出路,我想,那該可以是一種答案,因為,人生眞的沒有多少個十年。(摘自2009年6月8日《澳門日報》“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林玉鳳)


回望剛剛過去十年,萬般思緒仍在眼前。記得回歸前,官府衙門“只能遠觀”,每次進去不但要看人臉色,更常帶回一肚子氣,而最要命的,是你對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僚毫無辦法,你有的,往往只是無奈和無力。回歸後情況變得截然不同:走進政府機構,你不難看見久違的笑容,從辦事態度到辦事效率的轉變,更讓你覺得由衷欣喜——你突然發現:這城市,真的屬於澳門人了!

然後我們覺得:原來,澳門的問題很簡單,只要換一面旗幟、換一個徽章,就可以解決了。然後,我們又回到自己的小小世界裡去。然後,慢慢地,我們突然發現,十年之後,就像走了一個循環,當年那些問題,好像又都跑了出來,當年那種無奈與無力感,也好像又回來了……我們走了十年,怎麼好像還站在原地?

十年之後,澳門人終於開始思考,自己在這個社會中應該扮演一個甚麼角色;十年之後,澳門人才發現,這座城市的問題,原來不是換一面旗幟、換一個徽章就可以解決;十年之後,澳門人才明白,如果自己不站出來,去推動這個城市向前走的話,原來這個城市是不會Auto Run的。

現在,澳門人又站在了另一次的起跑線上,上一個十年給我們帶來的經驗和思考,不應該白白浪費,從2009展望下一個十年,你打算怎樣度過?


(原載2009年6月11日《澳門日報》新園地)

十年人事


朋友問:“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我說:“如果這個地方仍然要用上個世紀六七八九十年代的‘經驗’來應付本世紀層出不窮的新情況,再過幾多個十年,也是沒有分別的!”

我想說的是,人,到了一定年紀,而且有了成就,就會把自己“定格”在最風光的年代,遇到了問題,往往就順手借用當年的“成功經驗”來應對,但這些“經驗”真的可以歷久常新嗎?

檢視一下身邊的人和事,十年前的保守分子,到了今天又開放了幾多?十年前的進步人士,走到今日又有多大進步?那些十年前在扮英雄的人,到了今日是成了真英雄還是仍在聲嘶力竭扮得辛苦?

我們就這樣過了十年,並無“物是人非”之感慨(即係景物依舊,人面全非),可能還有“物非人是”的苦笑(也就是舞台都換了,但台上站的是仍同一班演員)。

“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當然問得好。“老澳門”的一代其實已用“老樣子”過了好多個十年,但對那些剛過了第一個十年的“新特區”一輩來說,如何才能走出自己的風格,貨真價實的用新思維來迎接新挑戰呢?這才是值得關心的問題吧!

改變太難,因循太易,再過十年,又會如何呢?

圖片來源:http://noisydecentgraphics.typepad.com/design/images/2008/02/08/ten.jpg

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轉貼: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文/林玉鳳
本文轉載自:澳門日報2009年6月8日E07版文化視野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想不到一句在幾周之內幾乎被用“爛”了的電視劇對白,居然很容易令今天的澳門人有共鳴,可以用來連成個人生命體會與社會政治發展的紐帶,然後問一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澳門人有幾多個十年?”

 如果一看到提問你就能感應到當中的不滿與無奈,那說明,過去那十年,你一定有一些改變;可是,改變你的不是《巾幗梟雄》裡的柴九哥,而是澳門。

澳門會改變你,因為澳門變了

 根據自己在《新生代》雜誌策劃的一篇還沒有刋出的報道,請澳門人講出過去十年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澳門事件,被訪者中十居其九都會提到的事件是:澳門回歸、歐文龍案、五一遊行開槍事件以及被戲稱為政府派錢的“現金分享”計劃。

 看 一個人時我們會見微知著;看一個社會,則應該是在每個事件背後,都能看出它所代表的變化。如果我是其中一位被訪者,我想,我會說澳門回歸與歐文龍案會是我 對過去十年印象最深刻的事件,因為,從這兩件大事當中,我不僅看到澳門的變化,也看到自己作為一個澳門人的變化。

 澳門回歸,如果我 們不從政治制度層面去探討一國兩制是否成功等等偉大得遠離居民日常生活的命題,我們大概很容易明白,回歸給我們最大的變化,是管治權的更易,讓我們有一個 新的政府。這個新政府裡的人,由一群從來沒有好好計劃跟我們溝通也因為最起碼的語言隔閡、沒有能力和我們直接溝通的葡人手中把澳門接過來,政府總部的座 位,從此坐上了懂我們的話語、可以與我們直接溝通,甚至曾經在大排檔吃宵夜時與我們打過照面的鄰座食客。這樣的改變,不會令你無動於衷,因為你起碼會知 道,那群回歸後高高在上的曾經的鄰座食客,曾經在宵夜的時候,跟你吃過一模一樣的一碗“燒鵝瀨”。如果回歸後你在大排檔有機會再遇上他或她,他們或她們, 你很可能有衝動過去打個招呼,甚至評說一下政府的政策,因為,現在在你面前的是“自己人”;新的政府,是自己的政府,不是晾曬貨物後順便留下來管治我們然 後回葡萄牙述職的外來政權。

 這是澳門回歸帶給我們最大的改變:澳門回歸了,澳門的管治權變了,我們對政府,對社會的期許也跟着改變了。只是,我們也許沒有想到,這樣的改變,最終會導致的是另外一種改變。

鄰座吃“燒鵝瀨”的自己人歐文龍

 我 不曾在回歸前的大排檔裡碰過在鄰座吃“燒鵝瀨”的歐文龍,也不曾聽過有人遇上過那樣的情景,可是,在歐文龍案爆出以後,有一段時間很難過,是難過,不是憤 怒,那種感覺,就像最終在大排檔再次遇上那個在鄰座吃“燒鵝瀨”的自己人時,赫然發現他居然是歐文龍一樣的人物。因為那時,我眞正感到的,是給“自己人” 出賣的感覺,因為,我一直以為,回歸以前自己對澳門對世界的不滿都是外來政權造成的;我以為,只要這個政權不存在,澳門人自己上場,問題就都可以解決了, 或起碼都在解決的道路上。我寧可相信自己的政府又傻又蠢又沒經驗又會被國際來的外人欺騙,也不願相信我們的政府裡有人存心欺騙自己的人民,出賣公衆利益以 圖私利。後來,我當然知道我錯了,而且還知道,錯的除了個人原因,還有一個深層的社會原因:“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這個偉大構想”在回歸前的長期宣傳和澳門人 對回歸前社會狀况的不滿相互交纏之下,被逐漸簡化為一連串簡單的期望:只要是回歸了,澳門明天就會更好;只要是澳門人自己上場治理澳門,澳門的問題就可以 解決了。

 這種簡單期望對澳門的好處,是社會可以有高度共識,支持回歸,支持新的澳門人政府;可是,它對澳門的壞處是,當我們帶着那 種在長期殖民管治當中養成的公民生活經驗來到新的世界,我們一方面繼續對多數政治事務以事不關己的心態習慣冷漠對待,一方面把過往監視外來政權“外來人” 時那一丁點的對政府的疑問和批判精神都上繳為對“澳人”這個“自己人”的期望和信任,對可以監督以防發生的問題喪失了預警的能力,以致最終對歐文龍案只落 得震驚、難過和憤怒的結果——震驚這樣的事情居然可以發生,難過這樣的事情居然會在“自己人”身上發生,憤怒這樣的事情,居然在澳門歷史上本來可以發展得 最美好的時候發生。

 震驚、難過和憤怒以後,“我們”——澳門人,以澳門為家的人,究竟可以做什麼?這是很多人都提出過的問題。我一 直以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也察覺到澳門在過去兩三年間社會出現了衆多過往想像不到的變化,特別是公民意識抬頭,對政府和政治事務出現了罕有的監督 意識的變化。直到最近,當“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成了大家的口頭禪以後,我才知道,有一種答案,應該可以是全民性的,而且,這個答案本身,也是一連串的問 題:澳門有幾多個十年?我們已經錯失了怎樣的十年?

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那澳門過去的十年,有什麼是獨特得足以讓我們明白那來之不易的十年的?

 首 先,過去十年,其實是澳門人歷史上少有的團結十年。因為回歸,我們曾經非常的團結,準備好回歸以後社會出現的一切變革以迎接更美好的明天。可是,我們沒有 利用這種團結,針對最需要民間支持去進行的公共行政改革和公務員體系改革,令這個“自己人”政府因為舊問題沒有完全解決而新問題又層出不窮的情况下,最終 落得面對部分比回歸前更嚴重的批評。而且,我們也沒有利用這種團結,改革我們的政治制度,推進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元素,以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 渠道,令澳人治澳有更健康的更新換代土壤。還有,我們不但沒有利用團結的氛圍強化社會的正常監督機制,有時還因為團結,將反對聲音視為別有用心的異類而排 除在外,再以異類的標籤否定批評聲音的合理性,最終令社會缺乏健康良性的監督機制。

 其次,過去十年,是澳門人歷史上少有的自信的十 年。因為澳門歷史城區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澳門人出現了少見的高漲的身份認同,澳門人流露了少有的文化自信,我們沒有利用這種認同和自信,好好發展需要以 此為基礎的文化產業,以為產業多元化打好基礎,為我們的下一代提供更多元化的人生選擇;也沒有利用這樣的認同和自信,將過去很容易被私人發展利益凌駕的整 體城市規劃工作做好,為接下來的發展做更好的空間準備;也沒有利用這種認同和自信,鞏固社會的凝聚力。

 再次,過去十年,是澳門人歷 史上少有的富有的十年。因為博彩業開放,流入澳門的外來資金數以千萬億計,政府稅收以倍速增加,可是,我們沒有好好利用這些快速增長的財富,建立更制度化 的財富分配機制。當大家收到一次性的現金分享的五、六千元時,我們連說了多年的智障與殘疾人長期生活津貼都還沒有落實成為制度,社會弱勢有得到金額持續增 加的資助,卻沒有足夠的制度性保障,本來可以令澳門人不分階層都能透過醫療福利、交通建設、文化敎育和房屋與勞工政策分享到社會發展實質成果的財富,都因 為缺乏足夠的政策規劃和常規分配機制而距離一部分人越來越遠,令明明富起來的那十年,澳門居然有更多人喊窮喊買不起樓。

 這樣獨特的十年快過去了,可是,出現這樣的令人恨鐵不成鋼的十年,不完全是政府的錯誤,因為這十年,我們也很容易發現,澳門社會的公民參與沒有跟上民間自己對社會發展的訴求,所以我們一直是茶餐室的私下時事評論員多,電視台的現場時評節目主動發言的觀衆少。

 那 接下來的十年又將會如何?下一個十年,我們應該怎樣才可以活得痛快,不枉澳門不枉自己的又一個十年?如果你已因為澳門這十年的變化有所改變,明白過往在殖 民管治當中養成的生活經驗再不適用於新的世界,明白公民的參與推動才是下一個十年的一種出路,我想,那該可以是一種答案,因為,人生眞的沒有多少個十年。

(回歸十年思索·之二)

圖片來源: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i-JGC5gNleHQWdIbug80HwIXIKvADWlWuwBJT3JFfsLFLuWak9Iu2QeO56yPMexbKiwvXRy1pvmdd3UtdQJB58bOVCkPdm7cw7O8FIVD3bFkDZNn0stzedy0hd4D9cE6hBMYdAPtJmFX5e/s400/P1060099.JPG

圖片來源:http://photocdn.sohu.com/20090526/Img264176347.jpg

公民奪權

林玉鳳組隊參加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我是非常贊成和支持的。

我的贊成和支持,不是因為我跟她是多年的好友,更因為我以為這是澳門公民運動必須的一步。

澳門與其他公民社會發達的地方不一樣。第一,我們沒有民主選舉的政府領導和議會(只有十二席直選);第二,我們傳媒的監察力量不大;第三,我們沒有專業組織評議各項施政;最後,我們大部人都政治冷感。

由於沒有民主選舉,政客不用對市民負責,造成任意專橫的局面;再加上傳媒和專業人士的監察不足,政府施政更加可以肆意妄為。這便是回歸後澳門政府為什麼屢屢政治失誤,但大量“好官”依然為之,無須問責下台的原因。

林玉鳳與朋友組織公民力量,本意是想團結知識界和有心人,大家共同議政論政。可是,在澳門上述政治和社會背景下,公民力量的努力,最終也只得議政論政,對政府施政與社會輿論,只能起到很小甚至毫無作用。因為,在一個智識水平尚待提高、包括專業精英在內的大部分民眾都政治冷感的情況下,書生妄圖以滿腔熱情一枝禿筆幾滴口水就能移風易俗,何異於痴人說夢?

因此,當林玉鳳與朋友決定去參選時,我覺得這是澳門公民運動發展應有的一步;因為,我認為當前要影響政府施政,或者說,最少讓社會大眾留意到自己的聲音與議題,就必須“奪權”!

在政府無視民意、監察力量不足、公民社會薄弱的情況下,書生論政只會被人譏為“光說不練”,於實事無補。要政府重視你、要民意支持你,唯一的出路就是奪權——奪取話語權、奪取質詢權、奪取決策權。

參加立法會議員直選是當下澳門政治機制中,對真切希望改變澳門的人來說,較合適的方法。第一,因為直選,可直接接受市民的評議,也直接獲得市民的授權,有民意基礎,議事論政起來理直氣壯;第二,也因為是直選,承擔的政治風險更大,也更可看出參選者的勇氣與社會責任感,不是“光說不練”的口水佬;第三,雖然澳門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受到諸多制肘,對政府政策的決定權不若同為特區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大,但政府畢竟要受理其質詢和意見,甚至要獲取其支持,相比起“在野”,影響力不可同日而語;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即使政府依然故我,傳統勢力依然強橫,但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會議員始終是面旗幟,有力地引領著民意的方向,其對澳門公民社會的深化和長遠發展的影響,會比一般的民間知識份子大許多。

澳門特殊的政治現況,逼使我們走一條與其他地區不同的政治參與方式,這是我對澳門公民社會發展所走之路的認識,也是我贊成與支持的原因。我深知這些都是書生議論,因此更佩服林玉鳳等朋友毅然決定參選的勇氣與承擔。

澳門民眾現在要思考的,是想聽任澳門現況繼續下去,看不到變革的希望;還是給予林玉鳳等一班肯面對政治艱險的有心人一個機會,讓他們去實踐理想,給澳門變革一絲希望、一線曙光?

延伸閱讀︰
林玉鳳尉東君組隊參選立會
林玉鳳︰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2009年6月4日 星期四

當景觀失去,聯署還會有效?- 兼談《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


澳門公民力量 林玉鳳 黃逸恆
本文刊於2009年6月3日 澳門日報F6版 蓮花廣場

 澳門特區政府在剛剛過去的兩個月,就《文化遺 產保護法》草案進行第二輪諮詢。然而,非常諷刺的是,幾乎在《文遺法》草案諮詢的同一時間,公衆從主敎山以南的不同角度往主敎山方向看過去,都可以看到有 興建中的高樓正在步步超越主敎山上聖母堂的高度,把原來直上雲霄的敎堂鐘樓的塔尖比下去了。澳門西望洋山保留了數百年的敎堂景觀,幾乎就在公衆的目擊之 下,在那兩個月內被逐漸破壞。此情此景,究竟是在提醒公衆《文遺法》的出台刻不容緩,抑或是在預吿,即使法案最終出台,昔日的世遺美景還一樣要成為永不回 來的風景?

一、民間保育聲音顯示的社會認同

 對關心澳門文物、文化遺產或世遺景觀的澳門居民來說,過去幾年的 心情應該是異常複雜的。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我們“申遺”成功,澳門歷史城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同年年底,民間就開始了一系列保育單體建築物和捍衛 世遺景觀的抗爭。二○○五年年底,有團體要求政府暫緩拆建未被列入文化遺產的下環街市,政府最後以下環街市不具文物價値和該區居民在同年年初的諮詢中多數 贊同拆建計劃為由,繼續拆建計劃。二○○六年六月,未被列入世遺建築的原社工局總部“藍屋仔”宣佈清拆引來衆多居民抗議,政府硏究後決定保留。去年底,有 團體要求政府保留望廈兵營,結果是要求保育的聲音剛發出,承建商已在極短時間完成拆卸。但近半年快過去了,兵營地段至今仍未開始建造施政報吿中承諾的“新 婚夫妻宿舍”。

保育行動此起彼落

 如果論行動所引起的廣泛關注,捍衛世遺景觀——松山燈塔一役應該是最有代表 性的。二○○六年年底,“申遺”成功一周年剛過,東望洋區多幢大廈就有居民代表公開要求政府關注位於東望洋斜巷近金融管理局對面的“超高樓”,以確保世遺 景觀不受破壞。二○○七年初,“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組成,成員發起了多次行動爭取支持,要求政府採取行動保衛燈塔景觀。事件擾攘的過程當中,再有高樓 在松山周邊興建,至二○○七年十一月,“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致函聯合國敎科文組織,期望該組織派專家來澳硏究燈塔面對的威脅,促請特區政府降低超高樓 宇的高度,以及擴大燈塔南面和西南面之保護區及緩衝區。事件發展到去年四月,終於以行政長官批示(第八三 / 二○○八號)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 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吿終。

標誌澳人本土認同

 正如李展鵬、林發欽等本土學者指出的,民間從“藍屋仔”到燈 塔景觀的維護浪潮,是居民對澳門社區認同的一種表現。是的,居民的行動顯示的不僅僅是居民對景觀本身的喜好,也不僅僅是澳門人對世界遺產有超越政府的保衛 意識的一種反映,它還突顯了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後的一種最重要現象:世遺已經成為澳門人對本土認同的最重要標誌。

二、遲來的保護誠意

 在這樣的前提下檢視文化局早前從公佈的《文遺法》草案文本,有兩個問題特別値得探討:第一,法案生效後,澳門現有的文化遺產及文遺景觀是否可以得到足夠的保護?第二,已被破壞的文遺景觀,從現在到法案生效前的文遺景觀,是否有拯救的方法?

 針對第一個問題,從《文遺法》草案文本看,是次文化局的工作是有誠意的,《文遺法》整個文本相對完整,考慮充份,可是,要眞的達到保護的目標,我們認為,文本中仍然有幾個重要問題需要解決。

文遺會權責呈空白

 首 先,依據《文遺法》草案的描述,特區政府將成立“文化遺產委員會”負責推動文化遺產的保護。我們認同以相關持份人代表的模式成立委員會,這對於負責推動整 體工作是一個較佳的做法,亦將有助增加公民參與的程度。可是,觀乎草案的說明,僅提出了“成立委員會”和“以行政法規規定”兩項條文,對於這個至關重要的 委員會的成員組成比例、任期,以及是否賦予足夠的權力和責任等,草案並沒有隻字片語提及。行政法規的位階比法律較低,將一個將來對文物保護工作舉足輕重的 委員會交由行致法規處理,顯示草案中對這個任重而道遠的委員會並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其次,有關不動產類文物,《文遺法》草案建議將來其評定可由文化局、其他公共部門、財產所有人,以及可由最少五百名居民簽署的私人發起。從條文後者的闡述可以看出,草案吸收了近年民間保育的經驗敎訓,認同民間發起保育的需要並確定其法律效力,做法應予肯定。

全面更新文物清單

 可 是,不到三十平方公里土地面積的澳門,具有價値的建築本應不多,一些有條件被評定為不動產歷史文物的理應不會突然出現。因此,我們建議以一九八四年及一九 九二年的舊法為基礎,將目前一些具建築藝術價値的不動產類文物,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並將之加入文物清單中,與《文遺法》同時公佈。而且,清單應每十年作一 次更新。在這十年間,如有人發現値得加入的文物,可以以上述私人發起的模式建議評定列入。這樣,對確保法案公佈之時多數不動產類文物已經可以得到保護有很 重要的意義,旣能顯示政府具有保護文物的決心,也不會剝奪民間對有價値文物的評定的權利。

 再次,文化遺產是一個地方文化的圖騰,代 表了一種本土認同,是一種亟需我們愛護、傳承和發揚的認同。因此,《文遺法》在執行的過程中也應該加強透明度,讓全民關注和參與,所以,在法案中應加入“ 公吿”或“公示”的內容,規定在法案生效後被評定為文化遺產的文物,名單必須在至少一份中文報章和至少一份葡文報章中刋登一段時間,讓公衆清楚知悉。同時 應公開上述文物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以增加公衆對整個評定程序及結論的理解,加強公民參與,同時提高整體文物評定工作的認受性。

破壞太易愛得太遲

 可 是,就是上述問題解決了,近月各界積極建言的多個修改重點也得以落實到文本中去,《文遺法》在沒有追溯力的前提下,只可以解決法案生效以後的問題,對已被 破壞的建築文物以及文遺景觀,從現在到法案生效前的被破壞的建築文物以及文遺景觀,根本束手無策。所以說,不管《文遺法》的文本有多完整,政府在制訂法案 時多有誠意,面對代表着松山燈塔和主敎山的東西望洋景觀相繼失守的現實,這些誠意確實來得太遲了。

三、景觀犧牲,其實是社會認同的犧牲。

 東 西望洋的失守是不是眞的不可避免?當然不是。首先,如果《文遺法》早在申遺成功之際就推出,很多破壞都可以從根本上避免,這是當初政府對文化遺產只有“推 廣利用”而沒有保育意識的一個最重要體現。再者,就是當時沒來得及推出法案,政府還有衆多工具可以利用,以防止破壞惡化。像前文提及的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 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為九十米的行政長官批示,如果早在“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去信聯合國敎科文組織以前就發佈,如果對高求的限制再嚴謹一 點,今天澳門可以看到燈塔的區域肯定更多,政府需要面對的來自發展商的賠償要求也許可以少得多。

口頭上的景觀保護

 就 是最近才失守的西望洋景觀,早在二○○八年二月,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已在立法會明言:“關注到西望洋景觀,政府會積極透過跨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展開對該 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硏究,務求為本地區提供更多的開放性和共享性的城市空間。有關硏究是會嚴格遵守相關條例與法規、尊重南灣湖區的地貌條件和周邊環境,以 及兼顧西望洋山景觀的前提下開展。”當時,位於下環街舊亞洲汽水厰原址興建的住宅大廈還遠遠沒有像今天一樣成為居高傲視主敎山敎堂的超高樓宇,如果硏究早 就完成,我們對西望洋山景觀的尊重更確切更超前一點,是不是我們也可以早在大樓爬上摩天高度以前,就以另一個限高的行政法規解決問題?

 這 裡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每當民間有保育聲音的時候,總會有人以政府已批出土地批出工程准照為由,提出政府需要履行批給,同時批駁保育聲音總是來得太遲, 又或是將責任都推給已經不在其位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只是,為什麼會出現那樣的局面?因為即使在歐案發生後,公衆從來無從得知政府已批出的超高樓究 竟有多少,政府也從來沒有公佈歐文龍在涉案期間批出的高於過往法律允許高度的樓宇的數量與地點,公衆根本無從監察。

挫傷的是核心價値

 要 知道,澳門人好不容易才擁有可資認同的本土文化特徵,如果我們繼續任由已經成為澳門人本土認同最重要標誌的世遺景觀受到更大的破壞,我們喪失的,最終是澳 門居民來之不易的社會認同和身為澳門人的自豪感。因此,在完善《文遺法》並讓其最終推出以前,政府應該從速制訂還不存在的城市規劃,制訂牽涉更多文化遺產 景觀的限高規定,公佈已批出的而又未動工的超高樓宇數目和地點,以供居民監察,盡力讓風景保留在澳門人和下一代澳門人的視線裡。如果一切的挽救都要等待 《文遺法》公佈生效以後才由五百名有心的公衆聯署要求,破壞不僅有可能不能挽回,澳門人的社會認同,也可能隨同風景一樣,永不回來。

圖片來源:澳門流動社區

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Change 改變

Rio@澳門公民力量
2009.6.2

最近網上時事討論區充滿著的都是針對特首候選人的言論,看得有點令人不安。

不安的是,為什麼有些人竟然會如此大反應?
不安的是,為什麼有人可以完全不去正面回應?
不安的是,如果換了是別的人參選,仍會有如此多的不滿嗎?
不安的是,參選人是真的是討論區中的那麼十惡不赦嗎?十年來的政績真那麼一無是處嗎?
不安的是,評論都那麼一面倒嗎?

十年來,澳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十年來,社會的某些價值觀被顛覆了;
十年來,經濟發展使一些人憎人富貴厭人窮;
十年來,除了GDP升到高無可高外,澳門文化、教育、衛生、福利又提升了多少?

柴九哥一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聽在澳門人的耳裡,真的別有一番滋味!

往後的十年,我們需要改變!
這也許是不少澳門人的心聲,也許是網上討論區言論的一種解讀。

圖片來源:http://peoplesdesignaward.cooperhewitt.org/2007/images/nominations/change.jpg

2009年5月28日 星期四

澳大遷校事件初探

Jack@澳門公民力量
  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於一月在本澳視察期間宣佈,中央已決定開發橫琴,並預留七十五萬平方米給澳門大學作。該地段位於路氹城西面,蓮花大橋落腳點附近。澳門大學預計在新址可建不同的設施,包括行政大樓,教學大樓,學生宿舍,各種教學和康樂設施。新校舍可望容納一萬五千名學生,並期望可為每位本科生提供住宿的大學生生活。

  然而,整個澳大遷校計劃存在很多漏洞、疑點。以下將就澳門整體發展,遷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握要說明之。

  澳門是位於珠江三角口的一個小城市,人口約有五十四萬,面積約為二十八平方公里。在這細小的地土上就有著十二所高等院校,相信以密度來算也是鄰近地區之冠,其中以澳門大學規模最大。跟據澳門大學所發佈的數字,2008至2009學年註冊學生總數為6608人,當中4897人為學士學位學生。而參考統計暨普查局於2009年公佈的教育資料,2007至2008學年的中學生人數為82400人,較上一學年之86609人減少4209人,減覆約為4.9%。其實中學學生人數從2003至2004學年開始到2007至2008學年一直有按年2.5%到4.9%的負增長,反映中學生人數有減少的趨勢。雖然從統計暨普查局的2009年3月的統計月刊中顯視,從2006年至2008年澳門新生嬰兒數目有所增加,但增加幅度卻放緩了,按年分別為11.8%及4.0%。從此可推算到,若學生選擇大學的因素及取向不變,而澳門大學亦不增加招收外地生的話,要學生增長到一萬五千人這個目標,學生人數平均按年增長需及8.5%,恐怕是遙不可及的。

  讓學生有更佳的學習環境,能享受大學生宿舍生活,這種期盼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為了達成這些目標,把澳門大學遷到橫琴是否唯一的選擇?據澳門日報2月3日的報導,約留給澳大作發展之用的地皮約有75萬至100萬平方米,這與路氹填海區用作發展博彩業的地皮佔地面積相約。澳門政府可以填海建賭場,若澳門高等教育的發展是哪麼重要而遠大,為何當初不預留此地作為發展澳大之用?又為何不把整個路氹填海區發展成澳門的大學區,而另覓地方興建賭場?另外,澳門十二所高等院校中有四所是公立學校,為何偏偏讓發展得比較巨規模的澳大遷往橫琴,而不把更多的資源去發展其餘的幾間高等院校?舉例說,其他幾間高等院校都沒有學生宿舍,澳大遷校的資源是否應先放於這些院校,讓其學生享受更多校園生活?

  另外,若澳門要成為國際都市,其發展必需要全面及具有多樣性。跟據澳門大學初步公佈的數字,要遷校横琴大約花費一百五十億。從澳門大學2008年度之收入來看,總收入約為6.86億,當中政府津貼佔總收入之65.1%,是而學費收入只佔22.6%。而澳門大學2008年度的約開支約為6.7億,與收入之差額為一千六百萬。大家應該可以想像,遷校的開支大都是由澳門政府支付吧。換個角度看,若要把十百五十億投資在澳門,為何不把它投放在未開發的領域,如醫學,物流等等?所以,從澳門高等教育的發展來看,澳大遷往横琴似乎並非必要。

  正因為澳大遷校這一事的發展實在影響著澳門公帑的運用,澳門高等教育的發展以及澳門社會的未來。作為澳門的一份子,實在有必要參與其中,發表自己的見解。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眾志成城 滴水成川 集合民意

  今天,與朋友閒談,他表示,從多方朋友對新任特首選舉和參選人的要求討論中,總結的意見為普遍市民都不希望澳門的特首選擇只有一人自然當選,大家都希望有所選擇,而三百人的聲音不能代表民意。原因是大家都不清楚除自然當選的人大、政協和立法會成員外,其餘二百多名選委是如何協調產生的,為何是協調產生而不是選舉產生等都存有疑問!同時,坊間有傳應持中立角色的"聲音'沒有做好本職,左右了選舉的公平性;一些重要的民意要經外地傳媒報導,到底澳門的傳媒應有的職責去了那裡?是次澳門人不希望再由商人治澳的原因,是大家對過去十年由商人治澳的多項施政不力、承擔不足,平衡利益和廉潔建設不力等不滿,因而產生信任危機;因此,大家希望中央出手,為澳門新的五年,帶來新的管治氣象,委任一位有相當民意基礎的新特首,與市民一道修復好澳門,建設好澳門。

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

5月25日第七次"公民圓桌


各位會友:
大家好!澳門公民力量每月一次的"公民圓桌"活動又來啦,
下面是第七次"公民圓桌"的詳情:

日期:2009年5月25日(一)
時間:晚上8:00-晚上10:00
地點:澳門北京街224-226號澳門金融中心1樓F座(本會會址)
主持人:方念湘先生
議題簡介:
澳門下一任特首的選舉日期(七月廿六日)於五月十一日正式公佈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馬上高姿態宣佈辭去司長一職,全力‘去馬’,打破了近期開始有點 沉悶的‘估領袖’遊戲格局。傳媒的報導都在說他的履歷如何,如何,家底如何,如何,過往政績如何,如何,像是他己經當選似的.其實,這次被稱為‘小圈子’ 選舉,但關乎每一個澳門公民的下任特首選舉,在選舉制度或候選人等各方面,有些甚麼可以值得大家探討,又或大家對候選人的期望及意見,我們不妨於本月廿五 日晚的‘公民圓桌’座談會上共同交流探討。

‘公民圓桌’座談會議題如下 (歡迎加入其他相關議題):

  • 「在現時之特首選舉機制下,澳門市民如何參與其中」
  • 「下任澳門特首應具備甚麼條件及特質」
  • 「對下任特首有何期望」
  • 「除300位選委外,候選人應否/如何向50萬澳門市民提出施政理念」
  • 「300 位選委的產生是否巳代表了澳門全體市民,選委的出任機制是否須要更改」
  • 「現時的選舉制度下(如八百多萬的選舉費用上限),是否對財力豐裕的候選人有優勢」
  • 「若崔世安當選,會否是何厚鏵政策的延續」
敬請各位朋友踴躍參與! 名額30位

垂詢或留座請於5月24日前回覆電郵或致電28700169 聯絡本會秘書毛小姐,謝謝!
澳門公民力量秘書處

高樓價高民怨下之托市政策令人費解



  近年,澳門的經濟高速發展,大家的收入的確高了,從每月收入中位來看,由1999年第四季的4,819澳門元,上升至2008年第四季的8,500澳門元,即每年收入增長44,712澳門元(用12個月薪計),上升了約76%。但是,為何近年大家都說生活質素下降,其實原因相當簡單,就是人們的增加的收入,無法彌補衣食住行各種開銷的增幅。
  當中,大家怨氣最大的是房屋價格和租金的飈升,例如過去一個二、三十萬澳門元的住宅單位,現時需要過百萬元,升幅三倍有多,過去一間租金一千多元的小單位,現在要三千元,過去三千元的,現在就要六千元。過去,七成半居民擁有物業的數據是沒有錯的,關鍵問題是大部分擁有者的居住單位面積很細,而子女又長大,需要一個較大的生活空間,但是卻面對望樓興歎。
  同時,高樓價下,私人市場的樓宇已脫離普遍澳門市民的承擔能力,大家都期望政府興建公共房屋來解決居者有其屋的需求,然而,政府的承諾遲遲未能兌現,豈不令市民失望呢!還記得,未回歸前,輪候經屋的人不多,放棄的人不少,原因就是過去的私人市場樓價大部分家庭都有能力承擔。
  依市場規律,任何政策出台,只要影響供應和需求,都會影響市場價格,就如暫停了的購置不動產的投資移民政策,明顯推動了需求的增加,故推高樓市,在民怨四起的情況下,政府不得不暫停。又如過去政府推出的四厘補貼,為的是消化過多的空置單位,同樣增加需求,亦起推高樓市的作用。
  當然,大家也可以說,增加公屋的供應,亦會推低樓價,因市場的需求會減少。這說法的確無錯,關鍵是任何政府都有責任照顧弱勢社群,讓社會上不同階層的人都能有一個基本的居所,這樣的社會,才能和諧穩定。這也是過去澳門社會得以和諧穩定的基石。
  今天,在大部分居民都抱怨樓價超高,無能力改善生活環境的時候,政府的公屋興建進度緩慢,但推出的什麼降低印花稅、四厘補貼和自置居所擔保政策的出台卻非常積極,從經濟學的角度,這些政策都是有助增加需求的行為,必定會推高樓價,不但達不到幫助居民改善生活的目的,還會加大民怨,我們不能說政府不想提升居民生活素質,而是推出時間不恰當,適得其反,從而產生托市之嫌。

圖片來源: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ha4RdUOH6g3b0B1blClHEe5-LEcdtohzvYqVh8ZjpQA737HyuQDJ-tZyG80o-bmv4SQ8gqeLU2yBNtG-JE3o80u3LXFoaedoCuAWhZOuEVdt6Z5VakZTONIGp3UvE4_K8wlL_lon1zWWk/s400/P1000155.JPG

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保留特殊班,問題就解決嗎?


  "....議員就特殊教育的素質和學生、前線工作者面對的困難提出書面質詢,認為由於專業發展不足,阻礙融合教育質素,促請政府維持特殊班及着手發展專業機制....."(澳門日報2009.5.12)

  今天報章刊載了一則議員質詢,內容與近月報章內三篇分別來自家長、教青局與前線教師有關融合教育的討論有關。
  我嘗試就三者的討論轉述質詢內容整理如下:
  家長:家長憂慮,因為當局希望家長為子女安排入讀接納融合生的學校,將取消啟智中心的個別班。該家長認為,當局奪走了孩子及早接受訓練的機會,雖然對於一些情況較輕的孩子,放在正常學校學習,總比強行放在特殊學校要好,但在一般學校沒有語言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不能提供對體質弱勢孩子十分重要的早期訓練,勢必影響孩子一生。(原文:一封寫給局長的信
  政府官員:回應指,有關部門會根據孩童的能力,盡量為他們的教育安排提出合適的建議,但最終取決於學校和家長的決定。
  特殊教育前線工作者:指出,學生一旦被評為融合生或特殊生,所面對的升學問題苦不堪言;而且融合學校沒有足夠專業的特教老師,很多障礙學童在主流學校就讀,但未能得到足夠的協助及調適,被學校給予劣評。(原文:孩子‧等不及了

(摘自澳門日報2009.5.12「議員促特教保留特殊班」)---------------

  我的意見是,有必要向教青局提出加大對學校的監督和支援,讓融合教育走向正軌,而絕非簡單地要求保留特教班。

  據我理解,所謂的融合教育(又稱全納教育),就是將一些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不包括智力有問題的學生),在給予學校學校足夠支援的前提下,安排在正規學校就讀。通過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或稱融合生)與其他一般的學生在一個共同環境下學習,一方面讓融合生除一般的學習外,可以及早融入社會。同時,其他一般的學生,在與融合生共處學習的過程中,理解這些同是社會成員的特殊需要。以求共同建立共融共愛的社會。
  不少澳門的經驗告訴我們,接受融合教育的學生可避免因為長期與社會的隔離,造成日後長大進入社會後的不適應。例如有自閉症的學生,如果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缺乏與社會其他人士的交住,其自閉症呈現的特點(如缺乏人際交往能力)將很難有所好轉。相反,自閉症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如能更多給予他們接觸其他一般學生機會,其社交能力缺失的問題雖不會完全消失,卻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就讀於我任教學校的A同學,是一位有自閉症的融合學生。三年前入讀學校時的表現,正如其他自閉症學生一般,嚴重缺乏社交能力,其表達能力亦與同年齡孩子有相當大的差距,沒有朋友外,其他同學由於他的言行怪異,都對他避之則吉。三年下來,學習成績雖仍一般,但同學大多已經接受了他的奇異舉止,加上其後同學的鼓勵、支持、協助和關愛,A同學的社交能力有了相當的進步。今年更是值得鼓舞的一年,全班大部份同學都已經很喜歡他,特別是一次班際的才藝比賽後,A同學由於在隊中表現出色,使班最後得到了第1名。
  上例可能只是眾多失敗例子中成功的一例,但這也只能算是猜測或憶測,在沒有客觀數字說明融合教育是失敗的前提下,特別是其他國家地區和鄰近的香港、內地和臺灣地區都在致力推行融合教育時,我們是否應先給予融合教育一個肯定?
  當然,上面所述的任何一方並沒有把融合教育給予否定,但又有多少人真正明白融合教育背後的理念和願景?
  
  上述三方爭論的理據互有長短,但仍有一些有待清晰的誤區:
  例如:啟智中心充足的支援(語言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可能表面上對孩子有利,但相對隔離的學習環境,又可能是另一塊阻礙孩子發展社交能力的石頭!影響孩子一生的判斷可能有誤。
  另外,學校如果接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為什麼又會被指責缺乏足夠的支援?據悉,學校招收融合生,學生津貼將會加倍,班別的學生人數亦將因而降低,意即教師理應有更多的時間照顧那些班上的融合生。另外,學校又有否為接受融合生作好準備,例如教青局每年都有辦理專業的短中期培訓班,任教融合生的老師學校又是否應該給予他們接受相關培訓的機會和支持?
  至於有指學生一旦被評為融合生或特殊生,所面對的升學問題將苦不堪言的說法,則有點說不過去。很多成功的事例表明,學生越早被評定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盡早接受相關的支援,學校和老師盡快對教學進行調適,將有助改善融合生面對的各種問題。
  當然,教青局應當給予更多的專業和財政支持予那些有融合生就讀的學校。第一,加大津貼的比例,使老師能給予更大程度的協助;第二,制造條件,讓那些有任教融合生的老師獲得更專業教導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能力;第三,加大向學校提供足夠的語言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支援,使融合生能及時得到充足的專業協助。要使融合教育邁向更健康的發展,這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投入。

2009.5.12

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第六次"公民圓桌"


各位會友:
大家好!
澳門公民力量每月一次的"公民圓桌"活動又來啦,下面是第六次"公民圓桌"的詳情:

日期:2009年4月27日(一)

時間:晚上8:00-晚上10:00

地點:澳門北京街224-226號澳門金融中心1樓F座(本會會址)

議題:澳大遷校!
主持人:吳文源先生

名額30位,敬請各位朋友踴躍參與!

垂詢或留座請於4月27日前回覆電郵或致電28700169 聯絡本會秘書毛小姐,謝謝!

澳門公民力量秘書處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為時已晚

"....民署上月中旬展開第二期三盞燈圓形地美化重整工程,其中包括在圓形地周圍興建四個封閉式垃圾房。新橋坊會、提柯坊會以及緬華互助會昨日就“三盞燈圓形地是否適合興建垃圾房”開展街頭問卷調查,並公佈調查結果。結果顯示,約九成受訪者反對在圓形地興建垃圾房,認為此舉會破壞三盞燈圓形地的景觀。...."(轉載自澳門日報2009.4.16)

  三盞燈和生果街整治工程,有關工程民署曾於零五年向居民諮詢,印象中並沒有太多的反對聲音,但為什麼新橋坊會、提柯坊會以及緬華互助會昨天公佈的“三盞燈圓形地是否適合興建垃圾房”街頭問卷調查,反對興趣垃圾房的居民竟占九成之多?


  由此看來,近年政府各部門所採的諮詢方式似乎失效。但更耐人尋味的是,按習慣,民署應曾於05年的諮詢中詢問過上述團體的意見,是反對了但沒有成功?抑或是當時根本沒有反對?當時的反對和贊成的民意基礎在那裡?

  城市建設發展和歷史文化保育,真是那麼難以共存嗎?



圖片來源:澳門日報
2009.4.16

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諱莫如深

近義詞:守口如瓶

語出:《穀梁傳˙莊公三十二年》:「諱莫如深,深則隱,苟有所見,莫如深也。」
釋義:比喻隱瞞的非常嚴密,不為外人所知。

  作為澳門的公立高等教育機構,擴校、遷校、建新校舍以至招生都涉及公帑的合理運用。

  坊間熱論原校舍地段如何利用、建新校舍涉及的百多億工程造價、一萬五千學生的設想有多少澳門本地生的比例等,都應得到充分的討論和周詳的規劃。「諱莫如深」的態度決非公民社會樂見的!

資料來源:http://dict.idioms.moe.edu.tw/mandarin/fulu/dict/cyd/0/cyd00521.htm
圖片來源:http://tony.utopianstudio.com/blog/library.JPG

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賬單倩誰付?

(圖片來源︰澳門日報)

澳門大學要在橫琴建設新校園,輿論大熱。

老實說,筆者對住宿書院式的大學是很贊成的。回想自己四年大學住在宿舍裡,日夜與師友談文論藝,日子真是神仙般的快樂。看那班在澳大唸書、沒有宿舍住的中學同學,很替他們感到遺憾。

然而,對於澳大今次到橫琴建住宿書書式大學的建議,筆者卻有諸多的不解和擔憂。

不解之一,也是今天有議員問到的,澳大是否有足夠的生源去滿足那一萬名學生的名額。注意,我這裡說的是澳門學生。人人都知道澳門現在出生率下降,連中小學都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為什麼最後一關的澳大不會?而且,澳大新校區要十年後建成,十年後澳門的人口能滿足澳大的生源需要嗎?

當然,澳大可以招收外地生,正如它現在所做的。如果澳大要靠招收外地生來滿足學額,那作為澳門市民就要問︰為什麼要用澳門人的錢去資助外地人讀書?有人會說︰美國不也有許多學校招收了大量的外國留學生嗎?這裡有兩個方面︰一,美國的大學是個產業,辦大學可以賺錢,但澳門大學賺過錢嗎?它有贏利方案可供市民參考嗎?二,美國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可以定居下來,貢獻美國社會,但澳門有條件供那些外地生留下來嗎?澳門本地的學生就業又如何呢?當澳門只有博彩產業一枝獨秀的情況下,澳門的大學想培養什麼人才?為誰作貢獻?

不解之二,澳大說要做一個“澳門人的大學”,但請澳大給社會解釋,澳門人需要什麼大學?澳門產業需要什麼大學做後盾?不要忘了,澳門不止澳大一間大專院校呀。我的根本問題是︰以澳大現有的資源,在可見十年的將來,按澳門人口的發展,按澳門產業的發展,難道就不能辦一間住宿書院式大學嗎?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搬去橫琴呢?澳大現在也有宿舍呀,但卻是提供給外地生的。也就是說,澳大不是沒條件給本地學生住宿,只是政策傾斜而已。

不解之三,也是有議員問到的,澳大新建校園,錢從哪裡來?有議員初步估計需要百億,但那還只是硬件建設費,那日後校園、實驗室等等各項設備的費用呢?教職員薪金呢?俗語說,一闊三大,這麼大的一間校園,每年需要多少錢去維持呢?這些錢又從哪裡來呢?如果都是從公帑支出的,那麼,澳門大學便得向市民交代其具體營運支出的預算。教育是需要錢的,請一個好教授、建一間似模似樣的圖書館,在在都需要錢。澳大在沒有徵求市民意見的情況下,就自作主張去建什麼新校區,那想請問︰到時支出的賬單倩誰付?最重要的問題是︰澳門為著培養自己的人才,真的需要付這麼費周章嗎?如果有這麼龐大的一筆錢,為什麼不設立一個基金,資助澳門學生到海外的名牌學府升學,而要巴巴的自己建一間呢?難道澳大可以在十年內就追得上什麼哈佛劍橋UCLA?

歸根究柢,就是澳大這橫琴校區,需要動用大量的公帑的校區,到底為誰建?是為澳門未來人才的培訓而建,還是為某部分人的利益而建?在澳大至今所公佈的資料裡,它完全沒有交代。在澳門大部分畢業生都到外地升讀大學的現況下,澳大必須給市民一個說明︰為什麼十年後澳門就需要一個澳大橫琴校區?

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

轉貼:經濟學人關於澳門拒絕入境事件的報導

Hong Kong and Macau

No politics, please

Mar 19th 2009 | HONG KONG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Macau sails through a test Hong Kong flunked in 2003


MANY people visit Macau in search of sinful things to do. The tiny city next door to Hong Kong is Asia’s capital of gambling and decadent fun. However, Johannes Chan, dean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s law faculty, visiting for a far more austere purpose, found the self-governing Chinese enclave less than hospitable. On February 27th he took the one-hour hydrofoil ride to give a lecture at a university. But he was turned away on arrival, when an immigration official found his name on a list of banned visitors. Mr Chan is not alone. In the past year Macau has denied entry to several other potentially bothersome visitors from Hong Kong, including a pro-Tibet student activist, a press photographer and members of its Legislative Council.

Disturbed by what looks like politically motivated discrimination, 33 pro-democracy Hong Kong legislators and activists crossed the sea on March 15th to force a showdown. The Macau authorities promptly put five of them on a return ferry, citing internal-security reasons. The others were allowed to deliver a letter of protest to the Macau government.

This failed to mollify Macau’s critics. Under pressure from its own legislators, Hong Kong’s government has conveyed “concern” to Macau’s. For its part, Macau says it values exchanges with Hong Kong but reserves the right to deny entry to anyone. Lau Nai-keung, a Hong Kong member of 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dds that because of Macau’s reliance on tourism, its low tolerance for troublemakers is understandable.

One reason for Macau’s jitters about any hint of unrest may be economic. The downturn has reduced tourist arrivals. Throughout 2008 Macau also saw waves of lay-offs, as casino developers struggled with a cash squeeze. The government is worried about labour discontent. Two years ago, on May Day, local residents staged violent protests against the gaming industry’s employment of foreigners. Indeed, one of the Hong Kong legislators turned away on March 15th is general secretary of an umbrella union group.

Illustration by Claudio Munoz

Politics, however, seems the bigger issue. Mr Chan suspects that Macau blacklisted him for his role in a group in Hong Kong that in 2003 lobbied against a national-security law, which the government in Beijing wanted Hong Kong to adopt. Many thought the sweeping but vague language banning sedition in the so-called “Article 23” legislation a threat to Hong Kong’s open society. Huge street protests forced the government to shelve it indefinitely. But just two days before Mr Chan’s trip, Macau passed its own version of the law, without a peep from its less-politicised public.

Pro-democracy activists in Hong Kong fear Macau’s tighter border controls reflect the new post-Article 23 reality. Worse, they see a glimpse of Hong Kong’s repressive future, should the government make a renewed push to pass the legislation and succeed. China’s role in the brouhaha, if any, is unclear. It no doubt considers Macau an obedient child. But if its zeal to please its parent antagonises its bigger sibling, even China may be unhappy. For now, people of all political leanings are urging Macau and Hong Kong to patch things up on their own.


原文:http://www.economist.com/world/asia/displaystory.cfm?story_id=13330886

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2009年1月12日公民圓桌外勞管理(會上摘錄)


2009年1月12日公民圓桌外勞管理(會上摘錄)
  “公民圓桌”為澳門公民力量特意開辦的、供關心時事的朋友交流意見的平台,每月舉行一次聚會,議題為當前的時事熱點,公眾可自由參與發言。 2009年1月份舉行的“公民圓桌”,以“外勞管理”為題,與會人士跟公民力量會員從不同角度就此議題交換了意見。今將當日會議摘要刊發於此,俾公眾參考,引發思考,並進一步關注此事。 隨著澳門經濟的擴張,聘用外地僱員以補充本地勞動力的不足,是大勢所趨。然而,在面對大量湧入之時,本地市民既擔心大量的外地勞動力會搶去本地人飯碗,影響本地人就業,更憂慮這些外勞在澳牽引起的連串社會問題,包括逾期逗留、黑工、外勞權益保障、外勞輸入機制等等。


逾期逗留問題嚴重
  據政府公佈的2008年11月數據,本澳外地僱員人數為95,574人,最高峰時曾達至104,281人,佔本澳33萬勞動人口的3成或以上。外地僱員大部份從事建築、批發、零售、酒店、飲食、文娛博彩及家庭傭工等行業。 此前,多位工會立法會議員曾經多次提出質詢,反映有外地僱員“離職不離澳”的現象,引起“黑工”及其他治安問題,必須嚴加注視。尤其是08年第4季開始,適逢金融海嘯和內地收緊自由行申請,令企業陸續裁減外地僱員,但是外地僱員數字雖然稍為下降,但他們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的問題,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決。 與會人士提出,大部份逾期逗留的外地僱員所持的在澳工作證尚未到期限,因此,即使僱主/公司終止外地僱員勞務合約,他們仍然能“合法”地繼續逗留,尋找工作機會;而以旅客身份來澳逾期的,比例亦相當多。同時,亦有部分外籍人士以沒錢買機票或遺失護照為理由,獲發“行街紙”而得以合法逾期留澳。與會者建議,本澳可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為堵塞勞務合約的外地僱員逾期逗留,僱主在辦理終止外地僱員合約時,除了勞工事務局外,移民局在外地僱員的旅遊證件上蓋章也是重要一環,以確保外地僱員不能再以任何理由留澳,執法人員可清晰辨認而即時遞解其出境。而持旅遊證逾期留澳人士,一經查獲,經罰款和拘留後,隨即遞解出境。每次查獲必須遞增其罰款及加長其入澳門申請時間。


檢討數據,完善人資政策
  有與會者認為,現時特區政府對外地僱員的退場機制,主要對擁有外地僱員的公司,在外地僱員工作期滿時才進行逐步減少批出續期申請,未能因應未來整體經濟和就業形勢作出有效分析,主動調節不同行業對外地僱員的實際需要數量,令本地人的工作不受衝擊。故此,應對現時的外勞人數和本地僱員的數據再行細化分析,例如:不同行業過去幾年外地僱員與本地僱員的比例和數字、回歸後的變動情況、變動的原因等等。應檢討為何本地僱員,尤其是基層工作職位的僱員,對政府輸入外勞的怨氣最大;政府應檢討是否在保障本地工人權益方面做得不足夠,例如就業機會、培訓機會、調薪機會及晋升機會等。有與會者表示,主要原因是由於政府對聘用外勞的公司的監管不足,同時應有政策對外勞輸入設立退場機制,要有人資政策,包括人口政策和外勞輸入政策。有效的措施配合,細化分析外勞人數和本地僱員的數據有助整體有序發展,減少在工種、薪酬或福利上僱主與本地僱員、僱主與外地僱員以至本地僱與外地僱員之間的矛盾。

政府扶持,顧主與僱員共榮
  對於輸入專才的外勞政策,本澳大部分人都不反對,因這是本澳近年發展的需要,與此同時外勞遲早會離開澳門,我們應視其為人力的補充和帶領教導本地人。問題是如果政府不積極介入,本地的公司,尤其是聘用外地僱員的公司,將不會主動培訓本地人,最後只有削弱本地人就業及晉升機會,不利澳門整體以至本地人的長遠發展,這方面還是要政府作主動。

創設更好監管機制
  有與會者認為,政府有對外勞的就業環境進行不定期的稽查工作,但缺乏系統性,亦未有對有效期內在本澳工作的外勞進行有效的規管和監督工作。 另一方面,有與會提出,其實外勞的輸入和投資移民政策,為就業市場帶來新的外來勞動力,從供求的關係來說,已是一項政府作出的干預勞動力市場行為。政府如果在平衡工作上做得不足,本地工人權益、企業營運以及市民生活都會受到影響。外地僱員對澳門作出貢獻,因此,對外地僱員亦應設立最低工資,以及有相關的外勞法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學習新加坡,其對外勞輸入有總量的控制,各行業亦有設定比例。 同時,為加強規管外地僱員的輸入,應設立監察委員會,提高審批透明度,亦要對不同行業設立外勞與本地勞動力的比例,定期檢討。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硬闖

  酒樓午飯時的新聞,正報導港人"硬闖"澳門的消息,不少身旁的茶友高呼"好野,你都有今日!"反映了不少澳門人是由衷地不希望被稱為"搞事者"的港人來澳。

  但是,我們在拒絕別人來澳門"搞事"的同時,我們又是否有足夠的法理依據?

  就我們的李小代局長面對傳媒的連番追問時的表現,那個有口難言的回應方式,又不禁使人產生疑問,既然引用的是《內部保安綱要法》,理據應該很充分,可是為什麼表現得好像小朋友問父母我係點來時的那副難於啟齒的模樣?

  問心,我都唔係好喜歡有人來"搞事",但係下次(相信陸續有來)可唔可以大大方方、理直氣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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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發揮公民力量


  各位澳門公民力量的會員,我們將在此網誌討論時政,一起就公共議題發聲。

  如各位會員有興趣成為網誌的作者,請與我們秘書處的毛小姐聯絡,我們將盡快為你開立戶口,一同發揮公民力量。
2009.3.16


《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全文

《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全文
http://www.macauheritage.net/mhlaw/default.aspx

關於公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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