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我們令自己灰心失望


批評是容易的,建立是困難的。

忍氣吞聲是容易的,據理力爭是困難的。

自私自利是容易的,齊心合力是困難的。

明白以上三句說話的人,應該不難明白近年這個地方不時有人說很無奈,很失望,很灰心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也許你未必會認同,但無論你對這個地方有多灰心失望,無論你多麼喜歡在茶餐廳裏或互聯網上喜歡罵誰就罵誰,無論你把自己想像成多麼無辜多麼委屈,我想說的是:歸根究底,其實是我們令自己灰心失望。

怪責別人是容易的,總會有人說:“因為他是公務員,所以應該受批評”;“因為他們是知名人士,所以對很多事情都有責任”;“因為這家是大公司,所以要保障大家的權益”,指責別人的時候,人們只會放大對方的不是之處,很少會想想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合理,對人的批評是不是公道,致力令對方覺得反感,將會把事情妥善解決還是變得更糟?於是我們往往讓自己處於不快樂的位置,這當中可能真的有悲慘的成分,但換個角度看可能這叫求仁得仁。

懶惰的人是快樂的,總有人會認為:“因為我不知道這些規例,所以這些規例都很有問題”;“因為諮詢時我沒有發表意見,所以這些根本是假諮詢”;“因為我認為很多人都不會同意這件事,所以這件事是不應該推行的”,不知道的人可以比知道的人來得振振有詞,是本地某種特色。諮詢時不參與而事後意見多多,是某些人的特殊習慣。憑印象而不是憑調查論證事情的可行性,是常識稀缺者的通病。

對人不對事是正常的,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我覺得這個人形象好,所以我認為他做的事都是正確的,即使偶然犯錯也是無心之失,值得我努力維護。”相反,“因為我不喜歡此君或此君的親友,所以他的一舉一動都令我很反感,即使他做了好事,我都會從中找些錯處來否定他,務求令好事變壞事。”大規模的對人不對事不但影響人們對事情的判斷能力,這種風氣的蔓延更讓人無法培養出獨立思考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有些事情,好像是社會的不足令我們無從選擇,其實是我們的選擇建成了社會的不足。


刊於2009年6月17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

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

下個十年,你怎麼過?


這樣獨特的十年快過去了,可是,出現這樣的令人恨鐵不成鋼的十年,不完全是政府的錯誤,因為這十年,我們也很容易發現,澳門社會的公民參與沒有跟上民間自己對社會發展的訴求,所以我們一直是茶餐室的私下時事評論員多,電視台的現場時評節目主動發言的觀衆少。那接下來的十年又將會如何?下一個十年,我們應該怎樣才可以活得痛快,不枉澳門不枉自己的又一個十年?如果你已因為澳門這十年的變化有所改變,明白過往在殖民管治當中養成的生活經驗再不適用於新的世界,明白公民的參與推動才是下一個十年的一種出路,我想,那該可以是一種答案,因為,人生眞的沒有多少個十年。(摘自2009年6月8日《澳門日報》“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林玉鳳)


回望剛剛過去十年,萬般思緒仍在眼前。記得回歸前,官府衙門“只能遠觀”,每次進去不但要看人臉色,更常帶回一肚子氣,而最要命的,是你對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僚毫無辦法,你有的,往往只是無奈和無力。回歸後情況變得截然不同:走進政府機構,你不難看見久違的笑容,從辦事態度到辦事效率的轉變,更讓你覺得由衷欣喜——你突然發現:這城市,真的屬於澳門人了!

然後我們覺得:原來,澳門的問題很簡單,只要換一面旗幟、換一個徽章,就可以解決了。然後,我們又回到自己的小小世界裡去。然後,慢慢地,我們突然發現,十年之後,就像走了一個循環,當年那些問題,好像又都跑了出來,當年那種無奈與無力感,也好像又回來了……我們走了十年,怎麼好像還站在原地?

十年之後,澳門人終於開始思考,自己在這個社會中應該扮演一個甚麼角色;十年之後,澳門人才發現,這座城市的問題,原來不是換一面旗幟、換一個徽章就可以解決;十年之後,澳門人才明白,如果自己不站出來,去推動這個城市向前走的話,原來這個城市是不會Auto Run的。

現在,澳門人又站在了另一次的起跑線上,上一個十年給我們帶來的經驗和思考,不應該白白浪費,從2009展望下一個十年,你打算怎樣度過?


(原載2009年6月11日《澳門日報》新園地)

十年人事


朋友問:“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我說:“如果這個地方仍然要用上個世紀六七八九十年代的‘經驗’來應付本世紀層出不窮的新情況,再過幾多個十年,也是沒有分別的!”

我想說的是,人,到了一定年紀,而且有了成就,就會把自己“定格”在最風光的年代,遇到了問題,往往就順手借用當年的“成功經驗”來應對,但這些“經驗”真的可以歷久常新嗎?

檢視一下身邊的人和事,十年前的保守分子,到了今天又開放了幾多?十年前的進步人士,走到今日又有多大進步?那些十年前在扮英雄的人,到了今日是成了真英雄還是仍在聲嘶力竭扮得辛苦?

我們就這樣過了十年,並無“物是人非”之感慨(即係景物依舊,人面全非),可能還有“物非人是”的苦笑(也就是舞台都換了,但台上站的是仍同一班演員)。

“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當然問得好。“老澳門”的一代其實已用“老樣子”過了好多個十年,但對那些剛過了第一個十年的“新特區”一輩來說,如何才能走出自己的風格,貨真價實的用新思維來迎接新挑戰呢?這才是值得關心的問題吧!

改變太難,因循太易,再過十年,又會如何呢?

圖片來源:http://noisydecentgraphics.typepad.com/design/images/2008/02/08/ten.jpg

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轉貼: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文/林玉鳳
本文轉載自:澳門日報2009年6月8日E07版文化視野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想不到一句在幾周之內幾乎被用“爛”了的電視劇對白,居然很容易令今天的澳門人有共鳴,可以用來連成個人生命體會與社會政治發展的紐帶,然後問一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澳門人有幾多個十年?”

 如果一看到提問你就能感應到當中的不滿與無奈,那說明,過去那十年,你一定有一些改變;可是,改變你的不是《巾幗梟雄》裡的柴九哥,而是澳門。

澳門會改變你,因為澳門變了

 根據自己在《新生代》雜誌策劃的一篇還沒有刋出的報道,請澳門人講出過去十年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澳門事件,被訪者中十居其九都會提到的事件是:澳門回歸、歐文龍案、五一遊行開槍事件以及被戲稱為政府派錢的“現金分享”計劃。

 看 一個人時我們會見微知著;看一個社會,則應該是在每個事件背後,都能看出它所代表的變化。如果我是其中一位被訪者,我想,我會說澳門回歸與歐文龍案會是我 對過去十年印象最深刻的事件,因為,從這兩件大事當中,我不僅看到澳門的變化,也看到自己作為一個澳門人的變化。

 澳門回歸,如果我 們不從政治制度層面去探討一國兩制是否成功等等偉大得遠離居民日常生活的命題,我們大概很容易明白,回歸給我們最大的變化,是管治權的更易,讓我們有一個 新的政府。這個新政府裡的人,由一群從來沒有好好計劃跟我們溝通也因為最起碼的語言隔閡、沒有能力和我們直接溝通的葡人手中把澳門接過來,政府總部的座 位,從此坐上了懂我們的話語、可以與我們直接溝通,甚至曾經在大排檔吃宵夜時與我們打過照面的鄰座食客。這樣的改變,不會令你無動於衷,因為你起碼會知 道,那群回歸後高高在上的曾經的鄰座食客,曾經在宵夜的時候,跟你吃過一模一樣的一碗“燒鵝瀨”。如果回歸後你在大排檔有機會再遇上他或她,他們或她們, 你很可能有衝動過去打個招呼,甚至評說一下政府的政策,因為,現在在你面前的是“自己人”;新的政府,是自己的政府,不是晾曬貨物後順便留下來管治我們然 後回葡萄牙述職的外來政權。

 這是澳門回歸帶給我們最大的改變:澳門回歸了,澳門的管治權變了,我們對政府,對社會的期許也跟着改變了。只是,我們也許沒有想到,這樣的改變,最終會導致的是另外一種改變。

鄰座吃“燒鵝瀨”的自己人歐文龍

 我 不曾在回歸前的大排檔裡碰過在鄰座吃“燒鵝瀨”的歐文龍,也不曾聽過有人遇上過那樣的情景,可是,在歐文龍案爆出以後,有一段時間很難過,是難過,不是憤 怒,那種感覺,就像最終在大排檔再次遇上那個在鄰座吃“燒鵝瀨”的自己人時,赫然發現他居然是歐文龍一樣的人物。因為那時,我眞正感到的,是給“自己人” 出賣的感覺,因為,我一直以為,回歸以前自己對澳門對世界的不滿都是外來政權造成的;我以為,只要這個政權不存在,澳門人自己上場,問題就都可以解決了, 或起碼都在解決的道路上。我寧可相信自己的政府又傻又蠢又沒經驗又會被國際來的外人欺騙,也不願相信我們的政府裡有人存心欺騙自己的人民,出賣公衆利益以 圖私利。後來,我當然知道我錯了,而且還知道,錯的除了個人原因,還有一個深層的社會原因:“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這個偉大構想”在回歸前的長期宣傳和澳門人 對回歸前社會狀况的不滿相互交纏之下,被逐漸簡化為一連串簡單的期望:只要是回歸了,澳門明天就會更好;只要是澳門人自己上場治理澳門,澳門的問題就可以 解決了。

 這種簡單期望對澳門的好處,是社會可以有高度共識,支持回歸,支持新的澳門人政府;可是,它對澳門的壞處是,當我們帶着那 種在長期殖民管治當中養成的公民生活經驗來到新的世界,我們一方面繼續對多數政治事務以事不關己的心態習慣冷漠對待,一方面把過往監視外來政權“外來人” 時那一丁點的對政府的疑問和批判精神都上繳為對“澳人”這個“自己人”的期望和信任,對可以監督以防發生的問題喪失了預警的能力,以致最終對歐文龍案只落 得震驚、難過和憤怒的結果——震驚這樣的事情居然可以發生,難過這樣的事情居然會在“自己人”身上發生,憤怒這樣的事情,居然在澳門歷史上本來可以發展得 最美好的時候發生。

 震驚、難過和憤怒以後,“我們”——澳門人,以澳門為家的人,究竟可以做什麼?這是很多人都提出過的問題。我一 直以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也察覺到澳門在過去兩三年間社會出現了衆多過往想像不到的變化,特別是公民意識抬頭,對政府和政治事務出現了罕有的監督 意識的變化。直到最近,當“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成了大家的口頭禪以後,我才知道,有一種答案,應該可以是全民性的,而且,這個答案本身,也是一連串的問 題:澳門有幾多個十年?我們已經錯失了怎樣的十年?

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那澳門過去的十年,有什麼是獨特得足以讓我們明白那來之不易的十年的?

 首 先,過去十年,其實是澳門人歷史上少有的團結十年。因為回歸,我們曾經非常的團結,準備好回歸以後社會出現的一切變革以迎接更美好的明天。可是,我們沒有 利用這種團結,針對最需要民間支持去進行的公共行政改革和公務員體系改革,令這個“自己人”政府因為舊問題沒有完全解決而新問題又層出不窮的情况下,最終 落得面對部分比回歸前更嚴重的批評。而且,我們也沒有利用這種團結,改革我們的政治制度,推進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元素,以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 渠道,令澳人治澳有更健康的更新換代土壤。還有,我們不但沒有利用團結的氛圍強化社會的正常監督機制,有時還因為團結,將反對聲音視為別有用心的異類而排 除在外,再以異類的標籤否定批評聲音的合理性,最終令社會缺乏健康良性的監督機制。

 其次,過去十年,是澳門人歷史上少有的自信的十 年。因為澳門歷史城區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澳門人出現了少見的高漲的身份認同,澳門人流露了少有的文化自信,我們沒有利用這種認同和自信,好好發展需要以 此為基礎的文化產業,以為產業多元化打好基礎,為我們的下一代提供更多元化的人生選擇;也沒有利用這樣的認同和自信,將過去很容易被私人發展利益凌駕的整 體城市規劃工作做好,為接下來的發展做更好的空間準備;也沒有利用這種認同和自信,鞏固社會的凝聚力。

 再次,過去十年,是澳門人歷 史上少有的富有的十年。因為博彩業開放,流入澳門的外來資金數以千萬億計,政府稅收以倍速增加,可是,我們沒有好好利用這些快速增長的財富,建立更制度化 的財富分配機制。當大家收到一次性的現金分享的五、六千元時,我們連說了多年的智障與殘疾人長期生活津貼都還沒有落實成為制度,社會弱勢有得到金額持續增 加的資助,卻沒有足夠的制度性保障,本來可以令澳門人不分階層都能透過醫療福利、交通建設、文化敎育和房屋與勞工政策分享到社會發展實質成果的財富,都因 為缺乏足夠的政策規劃和常規分配機制而距離一部分人越來越遠,令明明富起來的那十年,澳門居然有更多人喊窮喊買不起樓。

 這樣獨特的十年快過去了,可是,出現這樣的令人恨鐵不成鋼的十年,不完全是政府的錯誤,因為這十年,我們也很容易發現,澳門社會的公民參與沒有跟上民間自己對社會發展的訴求,所以我們一直是茶餐室的私下時事評論員多,電視台的現場時評節目主動發言的觀衆少。

 那 接下來的十年又將會如何?下一個十年,我們應該怎樣才可以活得痛快,不枉澳門不枉自己的又一個十年?如果你已因為澳門這十年的變化有所改變,明白過往在殖 民管治當中養成的生活經驗再不適用於新的世界,明白公民的參與推動才是下一個十年的一種出路,我想,那該可以是一種答案,因為,人生眞的沒有多少個十年。

(回歸十年思索·之二)

圖片來源: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i-JGC5gNleHQWdIbug80HwIXIKvADWlWuwBJT3JFfsLFLuWak9Iu2QeO56yPMexbKiwvXRy1pvmdd3UtdQJB58bOVCkPdm7cw7O8FIVD3bFkDZNn0stzedy0hd4D9cE6hBMYdAPtJmFX5e/s400/P1060099.JPG

圖片來源:http://photocdn.sohu.com/20090526/Img264176347.jpg

公民奪權

林玉鳳組隊參加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我是非常贊成和支持的。

我的贊成和支持,不是因為我跟她是多年的好友,更因為我以為這是澳門公民運動必須的一步。

澳門與其他公民社會發達的地方不一樣。第一,我們沒有民主選舉的政府領導和議會(只有十二席直選);第二,我們傳媒的監察力量不大;第三,我們沒有專業組織評議各項施政;最後,我們大部人都政治冷感。

由於沒有民主選舉,政客不用對市民負責,造成任意專橫的局面;再加上傳媒和專業人士的監察不足,政府施政更加可以肆意妄為。這便是回歸後澳門政府為什麼屢屢政治失誤,但大量“好官”依然為之,無須問責下台的原因。

林玉鳳與朋友組織公民力量,本意是想團結知識界和有心人,大家共同議政論政。可是,在澳門上述政治和社會背景下,公民力量的努力,最終也只得議政論政,對政府施政與社會輿論,只能起到很小甚至毫無作用。因為,在一個智識水平尚待提高、包括專業精英在內的大部分民眾都政治冷感的情況下,書生妄圖以滿腔熱情一枝禿筆幾滴口水就能移風易俗,何異於痴人說夢?

因此,當林玉鳳與朋友決定去參選時,我覺得這是澳門公民運動發展應有的一步;因為,我認為當前要影響政府施政,或者說,最少讓社會大眾留意到自己的聲音與議題,就必須“奪權”!

在政府無視民意、監察力量不足、公民社會薄弱的情況下,書生論政只會被人譏為“光說不練”,於實事無補。要政府重視你、要民意支持你,唯一的出路就是奪權——奪取話語權、奪取質詢權、奪取決策權。

參加立法會議員直選是當下澳門政治機制中,對真切希望改變澳門的人來說,較合適的方法。第一,因為直選,可直接接受市民的評議,也直接獲得市民的授權,有民意基礎,議事論政起來理直氣壯;第二,也因為是直選,承擔的政治風險更大,也更可看出參選者的勇氣與社會責任感,不是“光說不練”的口水佬;第三,雖然澳門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受到諸多制肘,對政府政策的決定權不若同為特區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大,但政府畢竟要受理其質詢和意見,甚至要獲取其支持,相比起“在野”,影響力不可同日而語;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即使政府依然故我,傳統勢力依然強橫,但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會議員始終是面旗幟,有力地引領著民意的方向,其對澳門公民社會的深化和長遠發展的影響,會比一般的民間知識份子大許多。

澳門特殊的政治現況,逼使我們走一條與其他地區不同的政治參與方式,這是我對澳門公民社會發展所走之路的認識,也是我贊成與支持的原因。我深知這些都是書生議論,因此更佩服林玉鳳等朋友毅然決定參選的勇氣與承擔。

澳門民眾現在要思考的,是想聽任澳門現況繼續下去,看不到變革的希望;還是給予林玉鳳等一班肯面對政治艱險的有心人一個機會,讓他們去實踐理想,給澳門變革一絲希望、一線曙光?

延伸閱讀︰
林玉鳳尉東君組隊參選立會
林玉鳳︰澳門有幾多個這樣的十年?

2009年6月4日 星期四

當景觀失去,聯署還會有效?- 兼談《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


澳門公民力量 林玉鳳 黃逸恆
本文刊於2009年6月3日 澳門日報F6版 蓮花廣場

 澳門特區政府在剛剛過去的兩個月,就《文化遺 產保護法》草案進行第二輪諮詢。然而,非常諷刺的是,幾乎在《文遺法》草案諮詢的同一時間,公衆從主敎山以南的不同角度往主敎山方向看過去,都可以看到有 興建中的高樓正在步步超越主敎山上聖母堂的高度,把原來直上雲霄的敎堂鐘樓的塔尖比下去了。澳門西望洋山保留了數百年的敎堂景觀,幾乎就在公衆的目擊之 下,在那兩個月內被逐漸破壞。此情此景,究竟是在提醒公衆《文遺法》的出台刻不容緩,抑或是在預吿,即使法案最終出台,昔日的世遺美景還一樣要成為永不回 來的風景?

一、民間保育聲音顯示的社會認同

 對關心澳門文物、文化遺產或世遺景觀的澳門居民來說,過去幾年的 心情應該是異常複雜的。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我們“申遺”成功,澳門歷史城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同年年底,民間就開始了一系列保育單體建築物和捍衛 世遺景觀的抗爭。二○○五年年底,有團體要求政府暫緩拆建未被列入文化遺產的下環街市,政府最後以下環街市不具文物價値和該區居民在同年年初的諮詢中多數 贊同拆建計劃為由,繼續拆建計劃。二○○六年六月,未被列入世遺建築的原社工局總部“藍屋仔”宣佈清拆引來衆多居民抗議,政府硏究後決定保留。去年底,有 團體要求政府保留望廈兵營,結果是要求保育的聲音剛發出,承建商已在極短時間完成拆卸。但近半年快過去了,兵營地段至今仍未開始建造施政報吿中承諾的“新 婚夫妻宿舍”。

保育行動此起彼落

 如果論行動所引起的廣泛關注,捍衛世遺景觀——松山燈塔一役應該是最有代表 性的。二○○六年年底,“申遺”成功一周年剛過,東望洋區多幢大廈就有居民代表公開要求政府關注位於東望洋斜巷近金融管理局對面的“超高樓”,以確保世遺 景觀不受破壞。二○○七年初,“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組成,成員發起了多次行動爭取支持,要求政府採取行動保衛燈塔景觀。事件擾攘的過程當中,再有高樓 在松山周邊興建,至二○○七年十一月,“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致函聯合國敎科文組織,期望該組織派專家來澳硏究燈塔面對的威脅,促請特區政府降低超高樓 宇的高度,以及擴大燈塔南面和西南面之保護區及緩衝區。事件發展到去年四月,終於以行政長官批示(第八三 / 二○○八號)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 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吿終。

標誌澳人本土認同

 正如李展鵬、林發欽等本土學者指出的,民間從“藍屋仔”到燈 塔景觀的維護浪潮,是居民對澳門社區認同的一種表現。是的,居民的行動顯示的不僅僅是居民對景觀本身的喜好,也不僅僅是澳門人對世界遺產有超越政府的保衛 意識的一種反映,它還突顯了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後的一種最重要現象:世遺已經成為澳門人對本土認同的最重要標誌。

二、遲來的保護誠意

 在這樣的前提下檢視文化局早前從公佈的《文遺法》草案文本,有兩個問題特別値得探討:第一,法案生效後,澳門現有的文化遺產及文遺景觀是否可以得到足夠的保護?第二,已被破壞的文遺景觀,從現在到法案生效前的文遺景觀,是否有拯救的方法?

 針對第一個問題,從《文遺法》草案文本看,是次文化局的工作是有誠意的,《文遺法》整個文本相對完整,考慮充份,可是,要眞的達到保護的目標,我們認為,文本中仍然有幾個重要問題需要解決。

文遺會權責呈空白

 首 先,依據《文遺法》草案的描述,特區政府將成立“文化遺產委員會”負責推動文化遺產的保護。我們認同以相關持份人代表的模式成立委員會,這對於負責推動整 體工作是一個較佳的做法,亦將有助增加公民參與的程度。可是,觀乎草案的說明,僅提出了“成立委員會”和“以行政法規規定”兩項條文,對於這個至關重要的 委員會的成員組成比例、任期,以及是否賦予足夠的權力和責任等,草案並沒有隻字片語提及。行政法規的位階比法律較低,將一個將來對文物保護工作舉足輕重的 委員會交由行致法規處理,顯示草案中對這個任重而道遠的委員會並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其次,有關不動產類文物,《文遺法》草案建議將來其評定可由文化局、其他公共部門、財產所有人,以及可由最少五百名居民簽署的私人發起。從條文後者的闡述可以看出,草案吸收了近年民間保育的經驗敎訓,認同民間發起保育的需要並確定其法律效力,做法應予肯定。

全面更新文物清單

 可 是,不到三十平方公里土地面積的澳門,具有價値的建築本應不多,一些有條件被評定為不動產歷史文物的理應不會突然出現。因此,我們建議以一九八四年及一九 九二年的舊法為基礎,將目前一些具建築藝術價値的不動產類文物,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並將之加入文物清單中,與《文遺法》同時公佈。而且,清單應每十年作一 次更新。在這十年間,如有人發現値得加入的文物,可以以上述私人發起的模式建議評定列入。這樣,對確保法案公佈之時多數不動產類文物已經可以得到保護有很 重要的意義,旣能顯示政府具有保護文物的決心,也不會剝奪民間對有價値文物的評定的權利。

 再次,文化遺產是一個地方文化的圖騰,代 表了一種本土認同,是一種亟需我們愛護、傳承和發揚的認同。因此,《文遺法》在執行的過程中也應該加強透明度,讓全民關注和參與,所以,在法案中應加入“ 公吿”或“公示”的內容,規定在法案生效後被評定為文化遺產的文物,名單必須在至少一份中文報章和至少一份葡文報章中刋登一段時間,讓公衆清楚知悉。同時 應公開上述文物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以增加公衆對整個評定程序及結論的理解,加強公民參與,同時提高整體文物評定工作的認受性。

破壞太易愛得太遲

 可 是,就是上述問題解決了,近月各界積極建言的多個修改重點也得以落實到文本中去,《文遺法》在沒有追溯力的前提下,只可以解決法案生效以後的問題,對已被 破壞的建築文物以及文遺景觀,從現在到法案生效前的被破壞的建築文物以及文遺景觀,根本束手無策。所以說,不管《文遺法》的文本有多完整,政府在制訂法案 時多有誠意,面對代表着松山燈塔和主敎山的東西望洋景觀相繼失守的現實,這些誠意確實來得太遲了。

三、景觀犧牲,其實是社會認同的犧牲。

 東 西望洋的失守是不是眞的不可避免?當然不是。首先,如果《文遺法》早在申遺成功之際就推出,很多破壞都可以從根本上避免,這是當初政府對文化遺產只有“推 廣利用”而沒有保育意識的一個最重要體現。再者,就是當時沒來得及推出法案,政府還有衆多工具可以利用,以防止破壞惡化。像前文提及的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 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為九十米的行政長官批示,如果早在“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去信聯合國敎科文組織以前就發佈,如果對高求的限制再嚴謹一 點,今天澳門可以看到燈塔的區域肯定更多,政府需要面對的來自發展商的賠償要求也許可以少得多。

口頭上的景觀保護

 就 是最近才失守的西望洋景觀,早在二○○八年二月,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已在立法會明言:“關注到西望洋景觀,政府會積極透過跨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展開對該 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硏究,務求為本地區提供更多的開放性和共享性的城市空間。有關硏究是會嚴格遵守相關條例與法規、尊重南灣湖區的地貌條件和周邊環境,以 及兼顧西望洋山景觀的前提下開展。”當時,位於下環街舊亞洲汽水厰原址興建的住宅大廈還遠遠沒有像今天一樣成為居高傲視主敎山敎堂的超高樓宇,如果硏究早 就完成,我們對西望洋山景觀的尊重更確切更超前一點,是不是我們也可以早在大樓爬上摩天高度以前,就以另一個限高的行政法規解決問題?

 這 裡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每當民間有保育聲音的時候,總會有人以政府已批出土地批出工程准照為由,提出政府需要履行批給,同時批駁保育聲音總是來得太遲, 又或是將責任都推給已經不在其位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只是,為什麼會出現那樣的局面?因為即使在歐案發生後,公衆從來無從得知政府已批出的超高樓究 竟有多少,政府也從來沒有公佈歐文龍在涉案期間批出的高於過往法律允許高度的樓宇的數量與地點,公衆根本無從監察。

挫傷的是核心價値

 要 知道,澳門人好不容易才擁有可資認同的本土文化特徵,如果我們繼續任由已經成為澳門人本土認同最重要標誌的世遺景觀受到更大的破壞,我們喪失的,最終是澳 門居民來之不易的社會認同和身為澳門人的自豪感。因此,在完善《文遺法》並讓其最終推出以前,政府應該從速制訂還不存在的城市規劃,制訂牽涉更多文化遺產 景觀的限高規定,公佈已批出的而又未動工的超高樓宇數目和地點,以供居民監察,盡力讓風景保留在澳門人和下一代澳門人的視線裡。如果一切的挽救都要等待 《文遺法》公佈生效以後才由五百名有心的公衆聯署要求,破壞不僅有可能不能挽回,澳門人的社會認同,也可能隨同風景一樣,永不回來。

圖片來源:澳門流動社區

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Change 改變

Rio@澳門公民力量
2009.6.2

最近網上時事討論區充滿著的都是針對特首候選人的言論,看得有點令人不安。

不安的是,為什麼有些人竟然會如此大反應?
不安的是,為什麼有人可以完全不去正面回應?
不安的是,如果換了是別的人參選,仍會有如此多的不滿嗎?
不安的是,參選人是真的是討論區中的那麼十惡不赦嗎?十年來的政績真那麼一無是處嗎?
不安的是,評論都那麼一面倒嗎?

十年來,澳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十年來,社會的某些價值觀被顛覆了;
十年來,經濟發展使一些人憎人富貴厭人窮;
十年來,除了GDP升到高無可高外,澳門文化、教育、衛生、福利又提升了多少?

柴九哥一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聽在澳門人的耳裡,真的別有一番滋味!

往後的十年,我們需要改變!
這也許是不少澳門人的心聲,也許是網上討論區言論的一種解讀。

圖片來源:http://peoplesdesignaward.cooperhewitt.org/2007/images/nominations/change.jpg

關於公民力量

我們是誰: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註冊的非牟利團體,由一群來自不同背景的本土人士組成,以民間論政團體模式運作,於二零零八年正式成立。
我們的理念:
以推動社會各階層參與、討論社會事務,承擔公民義務、構建公民社會、維護民主法治為宗旨。
我們的行動:
透過舉辦論壇、沙龍、講座,發表評論,專題研究和出版等方式,關注澳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民生等問題;以期於發揮公民力量參與社會事務討論之同時,推動社會議政氣氛,與公眾一起回應社會議題,思考社會變革,審視、建構新的社會價值。
聯繫方式:
地址:澳門北京街224-226號澳門金融中心1樓F座
電郵:info@civic-power.org
電話:(853) 28700169
傳真:(853) 28700246
網址:http://www.civic-power.org